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因疫情無法出庭、承辦法官因疫情無法到院——這起“命途多舛”的案件還能不能如期審結?近日,東麗區(qū)人民法院的三位法官通過一場“無接觸”的“云庭審”,打破時空界限,讓案件如期開庭。
該案件的被告是一對夫妻,為了購房于2016年7月26日向某銀行申請貸款200余萬元,貸款期限15年,按月定期償還本息。但在銀行向其足額發(fā)放貸款后,夫妻倆未能按期償還貸款。2021年8月,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夫妻二人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因兩名被告下落不明,該案通過公告方式送達,原定的開庭時間為2022年1月。但臨近開庭日期,疫情卻突然襲來。承辦法官高超以及合議庭成員之一施偉磊法官居住于疫情管控區(qū),合議庭另一成員張宇鑫法官有疫情管控區(qū)旅居史,三位法官均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不能到法院正常開展工作。銀行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受疫情防控政策影響,也無法到庭參加庭審。
變更開庭時間需要重新公告,將會進一步擴大原告的經濟損失,不利于及時維護其合法權益。三位法官商議,能否通過“云間網上庭審系統(tǒng)”遠程開庭。經法院研究決定,庭審如期舉行。開庭時,三位合議庭成員、書記員、當事人均位于不同地點。為了讓“遠程庭審”有條不紊,開庭前一天,法官高超聯(lián)系當事人,告知其系統(tǒng)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合議庭成員準備了滿足庭審系統(tǒng)運行要求的設備,并與書記員在辦公室技術人員的協(xié)助下測試了系統(tǒng),及時解決了測試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在周密的籌備下,開庭當日上午9時,合議庭成員在各自家中、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在其辦公室、書記員在互聯(lián)網法庭,共同登入庭審系統(tǒng)。合議庭成員的發(fā)問、當事人的陳述和舉證、書記員的記錄均順利進行,庭審過程流暢,案件審理得以圓滿結束。庭審后,該銀行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向法官、書記員表達了謝意。(記者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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