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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16時45分許,吉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龍高速延吉西收費站口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一輛排隊等候準備進入高速的小型普通客車進入了民警的視野。本該寬敞的車內此刻卻顯得擁擠,經(jīng)查驗駕駛證、行駛證,民警發(fā)現(xiàn),原來車輛準載7人,卻實載8人,存在超員1人的違法行為,民警將車輛引導至安全地帶接受進一步檢查。
經(jīng)對駕駛員詢問得知,車輛是駕駛員自己的,也知道車輛只能乘載7人,車內人員家都居住在二道白河,當天在延吉市干完活沒能趕上回家的最后一班客車,因為著急往家趕,且都是鄰居就沒好意思拒絕,就想擠一擠一起回家。
隨后,民警向該車內人員講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超員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超員的危害,對駕駛員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并要求對超員的人員進行轉運。
中國吉林網(wǎng)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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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關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