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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長春知識產(chǎn)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反訴被告)長春居然之家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居然之家公司)與被告(反訴原告)長春市銘星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星公司)特許經(jīng)營合同糾紛案,由審判員姜曉濤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張云鳳、人民陪審員張春芝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原告居然之家公司與被告簽訂了《加盟委托管理合同》,但被告于2021年底開始長期拖欠原告加盟費、權益金、委托費等。原告據(jù)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歸還欠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銘星公司提出反訴,主張居然之家公司未履行完成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現(xiàn)合同已解除,要求居然之家公司返還銘星公司加盟費、已支付的派駐人員工資等,并賠償損失。
庭審中,居然之家公司與銘星公司圍繞著關于加盟店所存在的管理問題是否為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原因,以及在合同履行中雙方過錯的分擔等焦點問題,進行了舉證、質(zhì)證及法庭辯論,合議庭成員就涉案爭議問題進行了追問和深度調(diào)查。庭審時間持續(xù)兩個半小時,雙方均進行了全面的觀點闡述,庭審程序緊湊有序,充分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在閉庭前,審判長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本次庭審進行了全程直播,近千人次在線觀看。
中國吉林網(wǎng) 吉刻APP記者 郭雍皓 通訊員 建姝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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