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楠 薛江華 通訊員 粵司宣
近日,廣東省司法廳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工作。
記者了解到,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是一項便民服務舉措。困難群眾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依法由我省各地級市內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的,群眾可選擇向該市任一法律援助機構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通過完善申請材料接收、轉交、審核等相關工作的內部協(xié)作機制辦理群眾的申請,并通過信息化手段輔助,確保群眾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只跑一次就能獲取法律援助服務,最大程度方便群眾辦事。
早在2021年6月1日,廣東省便開始在珠海、汕頭、韶關、江門、茂名等五個城市開展了為期半年的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試點工作。試點期內,五市共通過市域通辦機制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請共計167宗。
為確保此次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工作順利開展,省法援局制定并印發(fā)工作指引,指導各地法律援助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銜接,加強溝通協(xié)調,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據統(tǒng)計,2018年-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6.6萬宗,受援人數達93.1萬人,共計幫助受援人挽回損失或取得利益93.2億元。
案例:
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讓市民“少跑路”
李先生從2008年4月開始一直在汕頭市龍湖區(qū)一家公司擔任技術部經理,月工資9000元。
從2018年3月起,公司就陸續(xù)拖欠李先生部分工資。2020年8月份,李先生從公司辭職,另尋工作。到離職的時候,公司總共拖欠李先生6萬多元的工資,直到2021年6月還沒全部結清。為了討回工資,李先生來到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咨詢,經過接訪律師建議,申請了法律援助。
因為李先生的工作地點在龍湖區(qū),案件要在龍湖區(qū)審理,按以往情況,李先生本應到龍湖區(qū)法援處申請法律援助。由于汕頭市在2021年6月起開展律援助“市域通辦”試點,因此,李先生可以就近選擇一家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
于是。他直接向汕頭市法律援助處提出申請。汕頭市法律援助處根據“市域通辦”試點的相關制度,受理了李先生的申請,并幫助他討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資。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yè)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fā)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