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唯 實習生 徐思琦
2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發(fā)布《關于做好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202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總體要求、申請方式、申報注意事項、工作要求等。
《通知》指出,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于近日公布2022年選派簡章。具體項目、申報條件、選派時間、選派辦法及選派類別需登錄國家留學網查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以及國家留基委的疫情防控工作總體要求,認真配合國內外采取的相關防控措施,積極穩(wěn)妥做好疫情期間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除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以及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另行規(guī)定的項目外,其余單位和項目人員均由推薦單位(一般應為司局級單位,市教育局及各直屬單位除外)報送省教育廳受理(具體受理事務包括初審,委托廣東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負責),并轉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通知》要求,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上,各單位應合理規(guī)劃派出時間、做好對外聯系等申請準備工作,鼓勵高校申報創(chuàng)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認真做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宣傳、咨詢、推薦工作,鼓勵和支持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優(yōu)秀在校學生積極申報;嚴格把關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核等工作,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等方面進行仔細審查,確保符合要求;加強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和服務,保證按期派出并指導、協(xié)助其辦理出國手續(xù),協(xié)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國工作,確保留學效益;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廣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通過正規(guī)渠道密切關注國內有關疫情通報和防控指導,做好疫情期間個人防護,協(xié)助解決留學人員面臨的實際困難。
此外,各單位申請人應提前向所在單位登記申請意向,在規(guī)定時間內盡早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至單位主管部門。申請人網上報名時申請受理單位一欄應點選“廣東省教育廳”,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的申請人應選各自學校(地方合作項目除外),項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或由各自學校受理的,按相關要求執(zhí)行。上傳到申報系統(tǒng)內的所有材料均應打印報送。網上信息必須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關鍵詞: 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