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觀點網(wǎng)訊:8月7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
據(jù)悉,《通知》提出,為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認真落實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結合當前實際,對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予以調整。
在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高至6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高至50萬元。對符合綠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原有可貸額度基礎上上調10萬元。
同時,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新引進人才、高層次人才在池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池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55萬元調高至7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調高至60萬元。
此外,《通知》提到,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規(guī)則,繳存職工家庭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二手房使用年限不納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
通知顯示,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有序開展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yè)務,縮短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
在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方面,《通知》指出,在池州市行政區(qū)域內有穩(wěn)定就業(yè)的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等自由職業(yè)者,均可申請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的,可使用住房公積金。
在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方面,《通知》明確,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池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可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總額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同時,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租賃住房,支持在池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按需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年度最高提取限額144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額度在年度最高提取限額的基礎上上浮50%。
本文源自:觀點網(wǎng)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yè)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fā)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